房价收入比 一线城市仍居高位

 


   我国典型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含保障房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和东部大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在10以上,排名前五位的深圳、杭州、北京、厦门、上海2011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5.60、14.10、12.94、12.48、12.40。而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的重庆、沈阳等中西部城市也逐渐超过了全国(7.5)的总体水平。这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专项报告显示的。

    在政策不断加码的2011年,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变化,上海、杭州、厦门的房价收入比呈同比下降,调控效果显现。而天津、武汉、重庆、沈阳等城市房价收入比不降反升,说明这些地区调控效果欠佳。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易居报告指出,2001-2003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一种较平稳的运行态势,约为6.2;从2003年开始至2007年,房价增长速度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收入比明显上升,2008年受调控影响,房价基本持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持续提高,房价收入比下降至6.78。2009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复苏,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大涨25%,房价收入比也立即蹿升,创下8.03的历史新高。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14%(名义)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3.8%(推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6.1%,房价收入比持续回落至7.50。

    值得注意的是,中西部城市不同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差距明显小于东部城市,同时,在房价收入比偏高的城市中,如北京、上海、杭州,其最高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也普遍高于7,购房压力并不小。

    剔除保障性住房后,上海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比包括可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价收入比高出8.26(主要原因是安置房成交规模较大),重庆高出6.04,北京高出5.69。由图看出,在不包括可售型保障房的情况下,北京、上海、杭州、重庆这四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

    由于中央一再重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放松,根据市场走势,易居预计2012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同比会有小幅下跌(预计3%左右),若按近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以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致估算,则2012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降至6.87,接近2008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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