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
小议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
众间所知,“5.12”汶川大地震造成震区房屋建筑出现不同程度损毁、安全隐患,已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震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在震后启动的地震灾害应急方案中就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而开展的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极为重要、迫切。
一、评估目的
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既可有效利用房屋,又能预防地震次生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估范围
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房屋建筑,尤其公共建筑、民房等。
三、评估依据
建设部《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四、评估原则:
1、以幢为评估单位;
2、按房屋建筑结构的不同分类划分房屋建筑安全级别,确定房屋建筑安全性高低;
3、房屋建筑安全级别根据地震对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建筑修复难易程度、可否继续
使用等因素进行划定。
五、评定级别
对不同建筑结构的房屋安全应急评估分别采用由高到低的五个安全级别,即基本完好(含完好)、轻微损坏、中度破坏、严重破坏、倒塌。
1、基本完好(含完好):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
2、轻微损坏: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仍可继续使用;
3、中等破坏: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房屋需一般修理,采用安全措施仍可继续使用;
4、严重破坏: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房屋应停止使用,采取排险措施,需大修或拆除;
5、倒塌:房屋已丧失使用功能,需拆除。
六、评估标准
因房屋建筑结构不同而异。在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中常见的多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民房等的安全应急评估标准为:
A、多层砖房
基本完好:承重墙体完好,个别轻微裂缝;屋盖完好;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破坏。
轻微损坏:部分承重墙体轻微裂缝;屋盖完好或轻微损坏;出屋面小建筑、楼梯间墙
体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明显破坏;附属构件开裂或倒塌。
中等破坏:个别承重墙体严重裂缝或倒塌,部分墙体明显裂缝;个别屋盖构件塌落;
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
严重破坏:多数承重墙体明显裂缝,部分墙体严重裂缝,局部酥碎或倒塌;部分楼、
屋盖塌落;非承重墙体成片倒塌。
倒塌:房屋残留部分不足50%。
B、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
基本完好:框架柱、梁完好;个别墙体与柱连接处开裂。
轻微损坏:个别框架柱、梁轻微裂缝;部分墙体明显裂缝;出屋面小建筑明显破坏。
中度破坏:部分框架柱轻微裂缝或个别柱明显裂缝;个别墙体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
严重破坏:部分框架柱,主筋压屈、混凝土酥碎、崩落;部分楼层倒塌。
倒塌:房屋框架残留部分不足50%。
C、民房
(包括未经正规设计的木柱、砖柱、土坯墙、空斗墙和砖墙承重的房屋,老旧的木楼板砖房等二层以下民用居住建筑)
基本完好:木柱、砖柱、承重的墙体完好;屋面溜瓦;非承重墙体多数轻微裂缝;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破坏。
轻微损坏:木柱、砖柱及承重的墙体完好或部分轻微裂缝;非承重墙体多数轻微裂缝,个别明显裂缝;山墙轻微外闪或掉砖;附属构件严重裂缝或塌落。
中等破坏:木柱、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轻微破坏或部分明显破坏;个别屋面构件塌落;非承重墙体明显破坏。
严重破坏:木柱倾斜、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明显破坏或部分严重裂缝;承重屋架或檩条断落引起部分屋面塌落;非承重墙体多数严重裂缝或倒塌。
倒塌:木柱多数折断或倾倒,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塌落。
七、组织实施
一般由震区建委、房管部门牵头,成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建设审查、建筑设计及高等院校科研等业内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迅速开展震后房屋建筑应急评估工作。
作者:徐 涛(大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