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政策解析

作者:胡召林(研发部经理)

   20086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是5.12汶川大地震后成都市人民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最快最新的政策,纵观全文,该政策旨在通过金融、税收、土地、行政审批等政策扶持、优惠促进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尽快恢复,事实上2004年以来国家一直对房地产进行调控,特别是2007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力度之大,也前所未有,包括土地、金融、税收、行政手段等多方面,目标直指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投资过热、投机炒作严重、房价飙升的现象,持续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房地产需求暂时得到大大抑制,成都市从2007年第四季度开始房地产交易量出现萎缩状态,根据我公司承担的成都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07年第四季度和2008年第一季度是自2004年开始地价动态监测以来,在经历持续的商住用地上涨后第一次出现商住用地季度负增长。房地产行业观望气氛浓厚,而经过5.12汶川大地震,这种观望气氛似有增无减。《意见》的出台实际上就是减缓成都市货币资金紧缩和紧张状态,鼓励资金投入房地产和土地开发,增加房地产供给,同时扩大消费群体,鼓励房地产购买,从供给和消费两个方面恢复成都市房地产人气。

一、《意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总结《意见》精神,《意见》从土地、金融、税收、行政手段等多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扶持、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加入土地开发整理及房地产建设中来,“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投资、联建、土地整理、项目转让等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这意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吸收社会资金的政策通道,对于减缓资金紧张又多了一条融资渠道;

2、企业如期开工可享多种扶持政策,《意见》鼓励建设项目按期开工, 要求在报建费上给予企业一定的减免;“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在20095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报建费在166.5/平方米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免48/平方米。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开工的,报建费减免36/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开工的,报建费减免24/平方米。在经批准的延长期内不作为闲置土地”;

3、金融支持,“对有良好社会信誉、发展业绩和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相关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对因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有效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4、税收扶持,“认真落实好税收法律、法规中可以适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征收工作中注意依法掌握清算、预征的节奏和力度,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5、土地盘活政策:具体包括:(1)土地可以分宗,对已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具有地块分宗条件的,在审定总平面方案的前提下,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依照地块分宗规划红线,并在缴清分宗地块的地价款后,可分宗办理国土使用证;(2)鼓励土地联合开发,“对出让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联合开发”,并要求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提供政策通道;(3)为企业资金短缺情况下土地转让提供政策通道;

4)延期交付土地款,“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地价款的付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半年。在批准延长期内,不计滞纳”。

纵观以上政策,可以大致总结为对近几年国家一系列房地产、金融紧缩政策的缓解,结合最近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成都市等灾区暂不执行等政策,对成都市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可以得到一定缓冲,特别是对2008年以前过于乐观,高价那地,而目前销售困难,导致资金链窘境的企业具有现实意义,但政策只是提供一些解决暂时困难的通道,政策的执行效果、市场的反应尚待观察。

二、《意见》对房地产消费的影响

《意见》鼓励房地产消费,具体看有以下几方面:

1、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消费群体范围,具体表现在:(1)放宽保障群体条件,扩大保障面,“我市因房屋毁损或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经相关机关审核同意,可申购经济适用房、租凭廉租房住房”。(2)鼓励商品房购置,“因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3)扩大消费群体范围,“凡在我市购买7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鼓励成都市以外的消费者来蓉购房。

2、降低消费门槛,鼓励贷款购房,具体包括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延长贷款期限,并鼓励外地消费者购房,“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

3、实施购房财政补贴,凡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均实行所交契税的财政补贴,同时对于成都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仍然是鼓励居民消费。

从以上针对消费者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是鼓励广大居民根据自身条件,综合自己的经济条件,承受能力及住房实际需求,量力而行的消费,对于扩大内需,引发成都市房地产人气具有一定意义。

三、总结

《意见》从金融、税收、土地、行政等各方面出台了对成都市房地产行业扶持的政策,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减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短期压力,鼓励有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合理购房消费,扩大成都市房地产消费群体范围,对成都市房地产行业应该具有鼓舞信心、提振人气的作用,但是《意见》仍然是在国家(乃至世界)宏观经济通胀明显,国家仍将采取宏观经济调控,金融、货币、财政政策紧缩的背景下出台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作为区域性市场,有一定独立性,但与全国经济形式和房地产景气度分割是不可能的,在目前全国房地产景气度较低,交易不活跃,观望气氛浓厚情况下,成都市房地产行业要依靠《意见》出台就很快走出低谷,独善其身显然有些不现实。各房地产企业抓住机遇,制定合适策略,瞄准需求客户,加快资金回笼,度过难关也许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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