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努力保障房产市场有序发展

瑞士“国小民富”,金融、食品、精密机械与钟表、高端医药以及旅游等产业著称于世,仅有700多万人口的蕞尔之国创造了人均GDP高达6万多美元的财富,排名位居世界前列。但是,瑞士仅有30%多的家庭拥有自己的房产,这个比率似乎让人难以理解瑞士民富的现状和百姓的思维。在瑞士,发达的经济状况与购房以及“炒房”并无直接联系,政府的调控政策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超过六成家庭不买房

  据瑞士联邦统计局数据显示,自上个世纪70年代起,瑞士家庭购房比率逐步上升,1970年为26.4%,1990年为31.3%,2000年达34.6%,2010年上升到40%。另一组数字显示,2010年瑞士拥有165万栋居住楼房,其中57%为带院房屋(HORSE),住宅总套数达400万套,平均使用面积为98平米,其中54%为一室和两室套房,房屋空置率仅为0.94%。这说明,虽然几十年来房价在不停上涨,瑞士人尤其是年轻人没有“疯狂”购房,房租也并未成为瑞士国民的“沉重”负担,相反购房可能反而“不太划算”;现存房屋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合理的空置率有利于房产买卖市场和租赁价格的平衡发展,保障供需双方利益。

  与国际房价涨势一样,瑞士房地产市场十几年来也经历了价格猛涨。除个别地区外,瑞士大多数城市房产市场价格差别不大,但日内瓦、苏黎世、巴塞尔等大城市的房价最高,且这些城市的家庭房产拥有率仅在12%到25%之间,八成左右家庭租房居住。如日内瓦市内较为普通的公寓房每平方米售价在8000瑞士法郎以上(1瑞郎约合6.7元人民币),而迈入职场不久的年轻人月薪约在4500到6500瑞郎之间,在金融和国际机构等领域就业月薪略高三成。对于年轻人来说,面对至少几十万瑞郎的房款,即使最低首付20%也是捉襟见肘。另外,工作不稳定和流动性也是年轻人不拥有房产的主要原因。因此,绝大多数瑞士年轻人基本选择租房住。

  各类保障房制度完善

  各类保障房为瑞士人提供了多种价格合适的租房选择。在住房问题上,瑞士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分别设立了最低廉租房(HLM)、廉租房(HBM)、中等租金房(HCM)等制度,按家庭人均收入来分配这些房源,并规定了从10年到25年不等的租房合同有效期和定期检查租户家庭收入状况的抽查制度。同时,日内瓦还推出了混合收入租金房(HM)制度,提供给收入不定的人群居住。面对近年来城市房屋供应紧张的局面,日内瓦市政府又推出了用10年实现“公营住房”(LUP)的建设计划并筹资3亿瑞郎,鼓励非私营资本以非盈利模式参与该长期项目。

  据了解,上述各类租金房并非都是成规模的小区,大多散落在不同的住宅区内。日内瓦市政府在住房建设招标规划中提前规定,房产商必须在不同楼层的楼房中留出一定套数的相关种类廉租房,其余房屋可对外出售。好处是,有效保障建筑的设计与建设质量、确保配套设施的完善,各阶层市民能够相互融合,避免城市人为地出现“富人区”和“贫民窟”现象。

  政府帮助公民购房

  瑞士提供多种政策帮助国民实现“拥有房产梦”,各州均出台了相应政策。比如日内瓦州制定了诸如银行专项存款优惠利率、首付担保、允许暂时动用养老金、减税甚至预借资金等多项措施,前提条件为“公民购买首套住房”。

  居住在日内瓦州的家庭可在州政府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项的“住房储蓄账户”,存款利息上浮一倍,家庭中每人每年最多只能增加存款1.2万瑞郎,非成年人为6000瑞郎,优惠利息有效期为10年。上述利息只针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在利用上述优惠利息选购住房时,房屋条件和价格必须符合州政府的规定,即不能购买商业闹市“抢手房”和豪华住宅等。政府支持旨在满足国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而非享受。瑞士人买房一般需缴纳至少两成首付,如果购房者还有困难,州政府可以为购房者提供最多一半首付的担保。

  买房不划算 还清贷款也不划算

  瑞士针对房产的税收政策很多,造成买房“不划算”,除房产税和地产税之外,最影响民众购房热情的是潜在收入税。潜在收入是指因购买自住房(包括贷款购买)而减少了租房支出,这笔节省的支出也被算为收入,税务部门会评估该套自住房的市场租金额,并把此纳入工资总额予以征税。如果是贷款购房,税务部门也会在工资总额中扣除按揭还款。因此,出现了贷款购房、尤其是全款购房反不“划算”的现象。

  当然,瑞士人也并非都不买房。据业内人士分析,购房者基本具有以下要素:学历高、收入稳定、中年以上、有多位子女等,但人们一般不会选择全款购房。此时,他们会仔细盘算贷款数额、住房地段和面积大小等因素对收入税的影响,以选择最佳贷款方案和住房,减少纳税额度。此时,银行会根据客户职业状况和收入预期来商定贷款额度和还款计划,甚至会要求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一般而言,银行最多提供8成房贷,其中至少35%的贷款需要连本带息还款,而剩下最多65%的部分可以只还利息而不还本金;贷款利率最高约为5%~6%,经济危机时期降至2%~4%。

  目前,瑞士绝大部分购房者属于贷款行列,他们选择“归还利息而不还银行本金”的方式,尽量延长债务期,以减少纳税收入。这也得到金融部门的“认可”,因为在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中,房贷是比较安全的,银行资本能够获得长期的安全收益,而且随着不动产的持续升值,银行本金更加安全。

  上述“债务长期化”可一直伴随贷款者达到退休年龄,而退休工资的锐减又严重阻碍了“还款步伐”。此时,老年人愈发选择出卖住房,在“一身轻”之后拿着盈利和退休金去租赁面积较小的房子或住进养老院。这就出现了目前老年人群逐步选择租房的趋势。但是,如果老人的上述“轻身”计划在家庭内部遇阻,那么,子女们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房贷的债务。现实中,银行被迫收回房屋的现象在瑞士罕见。

  遏制“炒房”维持房市稳定

  瑞士针对“炒房”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税收政策,令“炒房者”望而却步。据瑞士联邦统计局资料,联邦各州针对“房屋再出售”的年限和不同盈利程度,制定了一个相应的二维税率换算表。苏黎世州政府规定,个人出售房产盈利达10万瑞郎以上的,对6个月之内的买卖行为要征收44.1%的增值税,而对第50年的出售行为仅征税14.7%,但盈利超过100万瑞郎的,上述相应税率分别为58.4%和19.4%。而日内瓦州类似规定则较为宽松,即无论盈利多少,对两年之内出售住房要征收50%的增值税,超过25年出售的予以免税。除增值税外,瑞士各州还制定了各自的房屋转让税、每年缴纳的房产税以及过户、公证、律师等费用。如日内瓦州规定了3%的房屋转让税和1%的年度房产税。

  总之,瑞士各级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保障每个国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坚决遏制“炒房”行为。只有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才能让全体国民、房地产产业、金融系统乃至国民经济等各方面取得“多赢”局面。(驻瑞士特约记者 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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