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4月30日报名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4号),明确今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3日至14日举行。4月30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系统报名。
    自2006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全国已经组织了8次考试,试题管理、考务管理、阅卷管理等各环节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同时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即日开始,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将陆续在协会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考试报名、考试大纲、考区组织等情况,还将组织专家和往届考生开展试题分析、备考经验交流,为广大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要点须知
    统一采用网络报名
    考试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月30日起,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试通知中报名时间安排,登陆协会网站(
http://www.creva.org.cn)的报名系统。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考区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不变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和关于印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8号)中的规定要求执行。
    单科成绩滚动有效
    考试科目为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单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沿用2010年考试大纲
    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考试大纲仍继续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只进行了个别内容增减,增减内容近期将通过考试系统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
    严肃考场纪律
    今年考试通知特别增加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的相关内容,以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一是继续加强考试保密自查工作,加强各考区对试卷保密安全硬件设施的设置;二是要对各考区的组织工作进行评价奖罚并举,对出现违规情况的考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三是对“考点考场选择与考前准备”、“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了补充完善,总监考人员按照考区评价规则对考区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监考人员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应如何纠正和记录。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