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房地局、建委):
根据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应于
(三)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应当在考试报名申请表的“是否申请免试第一科”栏中注明。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参加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安排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
经纪人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