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在中估协会议室召开

  为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11月3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秘书长王军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土地利用管理司黄清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规范考试组织和实施活动,保护考试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了考试组织、考试秩序、考试成绩评定与使用、考生权利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会议针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特点提出了有关建议,并提交土地利用管理司。
  日前,秘书处就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对港澳开放,提出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初稿),召开了专家会进行论证。参加会议的有:土地利用管理司黄清,中估协顾问向洪宜、秦海荣,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高喜善、规划发展委员会秘书长梁津及中估协考试认证中心副主任张洁等相关人员。中估协秘书长王军指出,秘书处将进一步积极配合土地利用管理司就有关事宜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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