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部委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要于
(三)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8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安排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
经纪人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