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等四个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顺利通过验收
2009-07-13 00:00:00 本网站
本次评价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8】1028号)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建设用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挖潜型转变,提高开发区用地管理水平,并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建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评制度、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验收组认为,我公司承担的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组织措施得力,技术路线、方法正确,评价成果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和规程要求,评价结论符合开发区实际,为提高开发区集约用地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平台,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及其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优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意通过验收。并要求我公司按专家修改意见尽快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我公司评价组做成果汇报
专家组审阅成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