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通知
全体员工:
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2年的。
二、报名事宜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四川省考区设立考区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
(一)报名、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
(1)
(2)
(3)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现场审核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1)照片分辨率:450*600;(2)照片格式:jpg格式;(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三)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