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中优”细则! 针对土地、税收等问题给出引导政策
2018-04-10 00:00:00 成都高新、四川日报、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近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
《关于进一步疏解中部区域非核心功能高品质
提升城市能级的若干政策(送审稿)》。
针对疏解中存在的土地、财政、税收等关键问题,
成都给出14条具体引导政策。
成都中部区域是都市动能优化区,是城市极核和最能代表国家中心城市能级水平的高品质高能级生活城区。通过非核心功能的“减”,促进核心功能的“增”,是成都实施“中优”政策引导的重要思路。为此,制定上述若干政策时,成都确立了“坚持疏解、强化提升、配套政策支持”的原则。
着力“疏解”
成都将通过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鼓励跨区域产业疏解、加快推进租赁集体土地开办市场企业的拆迁等措施。
● 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
列入搬迁名单的外迁企业,可采取土地置换方式,由接纳地政府申请纳入市年度重点项目管理,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可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条件的区域,以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供地。
● 鼓励跨区域产业疏解
对实施跨区域搬迁的一般性制造业、商品市场、普通物流仓储等产业疏解企业,按照确定的搬迁时序、支持政策、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 加快推进租赁集体土地开办市场的企业搬迁
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和土地报征。
着力“提升”
● 支持“地随房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以住宅为主的片区整体改造项目,属地政府应确定项目改造范围,以公开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和规划条件改变的,按照所在区域新规划条件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收入。
● 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
土地使用权人自有存量土地和2005年1月1日前在工业园区外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新规划实施自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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