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过剩应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笔者发现湖北省南漳县一些农村住房不仅越盖越大,而且越盖越多,除个别农户外,绝大多数农户的住房面积都在150平方米以上,不少农家住房还盖了两三层。如今,由于农村家庭大都是一两个孩子,孩子长大成人后,要么在外地读书、工作,要么外出打工、做生意,只有少数人在家务农,因此,大多数农户的住房连一层都住不了,二层、三层只好空置,但建房热潮并未降低,在陈旧观念和攀比心理的双重影响下,许多农户盲目跟风,建房场面随处可见。

  房屋越建越多

  住户越来越少

  笔者调研后发现,农民房屋之所以过剩,主要是由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一是留旧建新,住房过剩。近年来,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热情不断高涨。一方面,很多农民舍弃了生活设施落后、交通不便的旧宅,在村外或公路附近重新建房,村内的旧宅基地被大量闲置,“一户多宅”现象极为严重;另一方面,富裕起来的农民有求宽敞、讲美观、图方便的思想,盲目追求攀比,造成宅基地超标严重,房屋空置现象突出。

  二是外出务工,房屋闲置。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很多青壮年都选择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这些打工者平时租住在城市的出租房中,在农忙、过年过节时返回农村居住,形成了住房季节性闲置。还有些打工者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城镇里拥有住房,长年居住在城镇,其农村的住房便长期处于闲置之中。

  三是相关制度不合理,相关部门整治措施不力。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一直实行无偿划拨供给的制度,虽然国家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无偿使用的制度使农村村民从个体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为了达到个人效用最大化,必然想方设法谋求获取新的宅基地。因而,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多占宅基地的行为必然发生。多占的宅基地再用来扩建房屋,造成房屋过剩,住房闲置。农民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属私人财产,土地为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现行政策规定,城市房产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而农民住宅的转让受到限制,不允许流转,农宅只能任其闲置。

  层层把关

  防止随意建房

  农村住房过剩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家庭积蓄,还无端占用了宝贵的耕地资源,为此建议:

  首先,制定并落实村庄规划。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实行并村定点,建设中心城镇,并对腾出来的旧宅基地实施土地复垦利用,可节约农村居民用地,又可增加耕地面积。

  其次,提高农民节约、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引导农民有效处理闲置住房。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闲置住房占用土地不以为意,而且大部分农民不知道怎样处理闲置住房。政府应该改变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力求将节约、保护土地资源的理念和合理有效处理闲置住房的方法送到每个农民心里去。在采用宣传板、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同时,可以定期组织不同乡镇和行政村范围内的大型讲座或宣讲会,就节约、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建房及处理闲置住房的方法等问题进行教育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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