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发商推无条件退房 买房"后悔权"成真?
调查发现,房产买卖“后悔权”制度在成都已悄然运行近一月
今年6月,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过程中,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曾表示,将对包括买房、买车等交易额巨大的购买行为引入后悔权制度,让消费者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无条件退货。此后,民间关于建立房产销售“后悔权”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近日记者在对成都市区部分楼盘的走访过程中,却意外地发现在某些声名卓著的品牌地产企业中,类似的“后悔权”制度早已悄然运行近一个月时间。
【案例】
冲动性置业买房容易退房难
“买房容易退房难。”李丽(化名)对此深有感触。2009年9月,她在成都某楼盘定购了一套价值45万元的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的诚意金给开发商。在定购房子之后,置业顾问不断打电话催促她签订合同和缴纳各种费用,然而李丽因为工作变动决定退房,但这一要求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该楼盘销售人员表示,李丽所签的认购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在认购协议中规定,买受人交“定金”2万元,如果不按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权要求对方退还所交的2万元“定金”。此后,李丽通过各种关系才把房子退掉。据了解,地产买卖纠纷多出现在签合同3天内,因很多消费者都属于冲动性消费,他们永远敌不过置业顾问的甜言蜜语。而对开发商来说,退房相当于要把已经落袋为安的钱再吐出来,还需要安排人力为购房者处理退房事宜。而此前为该购房者服务的置业顾问,也因此不能拿到房款提成,退出来的房源要再次售出同样需要耗费人力物力。
【调查】
无条件退房 在蓉运行一个月
“凡在我公司购买的住宅,在签认购协议书3日内,如对交易不满意均可无条件退房或换房。”日前记者在走访武海置业旗下的中华名园项目时,意外在其销售大厅看到一个“无条件退房”公示牌。据了解,作为“诚信购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秋季房交会后,武海即对旗下中华名园、中华锦绣的所有待售房源实施了“无条件退房”,迄今已实施了近一个月。在上述两楼盘,记者看到,硕大的诚信交易公示牌已矗立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而翻开其认购协议书,则可以清楚地看到“无条件退房条款”赫然在列。另据武海销售负责人介绍,为防止销售人员误导客户,武海调整了房屋预售流程,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无条件退房承诺主动告知消费者,为此公司甚至成立了专门的风纪调查小组,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不定期巡查,如发现销售人员违规操作则严惩不贷。据了解,作为一家老牌的地产企业,武海在自身的品牌维护上建树颇多,其开发的中华名园、中华锦绣两项目2008年曾双双荣获市建委颁发的“市优质结构工程奖”。为彰显企业诚信,今年3月,武海还为尚在建设中的中华名园项目制作了一本《产品说明书》,将楼盘的建筑材料、公共装修标准、园林绿化等相关数据一一标注,并承诺,如交房时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观点】
展示的是诚信,依靠的是实力
一纸“无条件退房”协议书的出炉,不仅让普通购房者为之喝彩,同时也让业界为之肃然起敬。某著名地产评论人就明确表示,武海此举显示了对成都楼市的信心,同时也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实力,这对于开发商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可以营造出积极健康的楼市氛围。“房子作为一生中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客户在购买时除货比三家,还需要很大的决心。”武海置业副总经理詹洪勇认为,房子因为总值太高,有很多市民一辈子可能只消费一次,却要在里面住一辈子,作为一家诚信的地产企业,就应该主动承担房屋消费中所蕴藏的风险。
事实上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消费领域,都早已引入后悔权制度,消费者购买手机、家电等生活必需品后,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都可以退货。在国内,如购买保险就有1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投保人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保险公司必须退还已收全部保费,除收取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而同样属于高风险消费领域的住房市场也完全应该引入退货承诺服务。“在签订住房消费协议之前,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对产品掌握的信息处在一个不对称的位置上,引入后悔权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詹洪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