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50亿 成都8措施促房市健康
在昨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副市长刘仆宣布,市政府已经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共8条,内容涉及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放宽购房入户政策、鼓励市外人员安居置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提供个人购房贷款优惠,降低交易成本、减轻置业负担,加快学校配套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土地、促进项目开发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等8个方面。
改善居住
政府组织投资150亿元,对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城中村、棚户区、东郊企业生活区等地的危旧房实施改造,改造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可改善3万多户居民居住条件
货币安置 让居民按需买新房
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是主要内容之一。政府将组织投资150亿元实施危旧房改造。其中,明年计划完成100亿元。令人关注的是,改造中将鼓励实行货币化安置,按照能在原住地附近购买不低于原居住面积新房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居民可根据需求自主选购商品房,并享受优惠政策。
目前,中心城区仍有不少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筒子楼,不仅建筑质量差,而且设计不配套、居住环境差。成都决定对这些住房实施改造,具体改造点位近期明确。
同时,政府将安排资金采购保障住房。明后两年,中心城区应由政府提供的经适房和廉租房需求量约50万平方米。政府将向社会采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包括二手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这样既可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也能尽量使保障对象享受到工作和生活的方便。据介绍,首批采购资金将达8亿元。
鼓励购房
对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实际缴纳契税仅0.35%
买二套房 贷款利率最低打7折
为鼓励住房消费,居民因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提高到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可延至30年,借款人年龄男性调整为不超过65岁,女性调整为不超过60岁。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调整为3.51%,5年期以上调整为4.05%。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地方所得部分仍全额补贴,购房者实际缴纳的契税只有0.35%;重灾区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个人买卖住房免征印花税,出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销售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暂不负担营业税,个人销售自用2年以上住房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收减免将与市政府此前出台的优惠政策一并执行,购房群众将得到更大实惠。
完善配套
2010年4月前在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集中建设区配套建成公办国家、省示范性中学,优质品牌小学、幼儿园,外地购房入户者子女与本地人子女一样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读
3口之家 买85平方米就可落户
在成都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面不低于上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面,且在成都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成都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市外人员,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面不低于上年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标准,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据了解,去年中心城区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27平方米,因此一个3口之家购买一套85平方米的住房,即可全家落户成都。
成都将在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集中区域配套建设公办国家、省示范性中学和优质品牌小学、幼儿园,对外地购房者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读。此项工作今年内将启动。
此外,《意见》还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最长为2个工作日,房屋产权办理最长为7个工作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