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 卖不脱也办不了证
小产权房 卖不脱也办不了证
成都市房管局昨首次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出租或被征地拆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产权证、所谓的‘乡产权’的办证主体不具备资格。”对于备受市民关注的“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首次进行了明确解释,“小产权房”属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未经依法批准、大多数项目还非法占用农用地违规开发的住房,不能办理产权证,其房屋的转让或出租不受法律保护,一旦遇到国家征地拆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购房者也无法享有权益保障。
“小产权房”办不了产权证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一些近郊区开发的“乡产权”项目也加入了地产市场竞争。一些企业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签订协议,在集体土地上违法销售“小产权房”的现象日益突出,引起了市民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违法占(租)用集体土地开发的向社会销售的商品住房,由于乡镇政府部门违法办理了农村房屋产权证,被称为“小产权房”。
那么到底“小产权房”能不能够办产权证?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明确表示:“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证。”合法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房屋登记时需提交用地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文件。而对于这一类的“小产权房”,既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部门不会予以备案,因而也无法办理产权证。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大部分“小产权房”没有通过相关建设及规划部门的审批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也很少对建筑方进行严格筛选,更不存在现场质量监管,因此“小产权房”存在一定质量隐患。
“乡产权”房屋不能上市流通
据了解,目前成都的近郊区有些打着“乡产权”招牌的楼盘,由于其价格相对优惠,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兴趣。对于这些楼盘打出的“乡产权”的说法,市房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小产权房”所承诺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据该负责人介绍,产权证必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才具有法律效应,才能证明其房屋是属于自己所有。而“乡产权”是不合法的,因此城镇居民在购买此类房屋后是无法正常地上市流通,其消费者利益也不受法律保护。
该负责人表示,“乡产权”房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一旦遇上国家征地拆迁,购房者将得不到任何补偿。而且,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乡产权”房之所以便宜,是由于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没有办理征地手续,因而没有交纳征地成本费、土地出让金与相关的房地产开发税费,如果将这些费用算进来,购房者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