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官员近3千万家产来路不明
2015-10-22 00:00:00 本网站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宣判:锦州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赵巨伟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赵巨伟几年前在担任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基建处副处长、基建处处长、副主任,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锦州市建筑工程管 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4万余元;采取侵吞公款及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手段,贪污公款共 计折合人民币996万余元。同时,赵巨伟对共计折合人民币2797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提供确实证据并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