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开发建设的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开发建设的意见

川建房发〔2013〕19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开发建设工作,规范成品住宅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商品住宅建设整体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行成品住宅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居住安全,创造宜居环境,促进住宅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推行成品住宅,不仅能够节省建筑材料,减少建筑垃圾,减少环境污染,而且能够提高住宅建设品质,提升城镇化质量,确保居住安全。推行成品住宅,既是建设领域推进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现阶段推进住宅产业化的着力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成品住宅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成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全力推进我省成品住宅开发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积极有序推进成品住宅开发建设工作,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新建商品住房中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逐步扩大成品住宅建设规模。积极推行成品住宅开发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对毛坯房加以合理限制,逐步取消毛坯房。提高成品住宅在市场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消费需求。

2、积极开展成品住宅示范工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商品住房开发年度计划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开发建设成品住宅的项目和比例,加强扶持指导。充分发挥项目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快形成成品住宅建设的全过程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整体水平。

3、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成品住宅建设。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一律按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成品住宅标准建设,保证入住要求;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逐步推行成品住宅。

三、总体要求

(一)成品住宅要求在房屋竣工验收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粉刷或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达到入住条件。积极倡导住宅部品现场组装技术。

(二)成品住宅装修应提供建设单位自定式、用户选择菜单式等多种方式供购房者选择。自定式装修是指建设单位按照统一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提供统一标准的装修。菜单式装修是指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不同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组成的多种集成方案,供购房者选定后,统一装修。

(三)在开发建设成品住宅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装修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成品住宅交房时的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四)成品住宅是完整的商品房,销售的房价中应包括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销售成品住宅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合同中增加附件,载明主要装修设备、材料及住宅部品的品牌、类型。建设单位应明确对成品住宅质量保修的主体责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维护保养要求以及装饰装修材料、部品等内容。

四、建设监管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成品住宅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承担成品住宅装修工程的质量责任。应本着简洁、实用、注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装修标准。按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原则向购房者交付装修完成的成品住宅。

(二)设计单位。成品住宅装修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延续。设计单位要树立建筑设计、装修设计一体化理念,做到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相互衔接,使空间组织和界面处理更科学合理。装修设计除应满足室内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和低碳环保要求。

(三)施工单位。施工企业是成品住宅装修的实施主体。成品住宅应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土建、安装和装修实行一体化施工管理。总承包企业应对其承包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装修材料和部品生产厂家分别对其施工和产品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各工种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加强整体工程质量管理和细部质量控制,消除质量通病,提高社会对成品住宅的认可度。

(四)监理单位。成品住宅装修应实行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要认真编写监理大纲,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严格监理每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制度。强化合同管理,确保装修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目标的实现。

(五)装修材料和部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部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现场验收、复检。成品住宅装修所用的材料与部品应力求成套化和工厂化,应采取批量采购、配套供应方式,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施工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加快成品住宅开发建设作为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认真扎实加以推进。要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开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强对成品住宅开发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组织实施跟踪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升级与成品住宅开发建设业绩挂钩。开发住宅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参与评优的,成品住宅开发建设面积的比例须达到30%以上;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参与绿色建筑评选、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以及其他评优的,必须是成品住宅。

(三)建立标准体系。制定《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细化和完善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加快成品住宅装修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成品住宅装修的工业化、装修部品的通用化。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积极落实成品住宅“四节一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成品住宅的科技含量。

(四)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快成品住宅开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鼓励购买成品住宅,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水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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