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技术要点

       

1 引言

在上轮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重新修订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评价规程》)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数据库标准》),对原规程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增加了评价更新工作内容、要求和建立了新的数据库标准。

2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技术思路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的技术路线见图1-1。按照《评价规程》)和《数据库标准》对开发区2009年供地情况、建筑状况和经济数据进行更新调查,并对上轮评价的基础资料进行核实、更正,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根据《评价规程》,确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指标体系、权重和理想值,测算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评价分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和尚可供地年数Ⅰ和Ⅱ。通过两轮评价成果的对比分析,掌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变化情况。

同时,根据《评价规程》选取10家典型企业,重点通过典型企业用地达标情况,反映开发区企业集约利用水平。

3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要点

3.1 资料更新调查要点

以上轮评价成果图件为工作底图和上轮调查数据资料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座谈问卷、统计调查等途径收集本轮更新资料数据。

3.1.1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本轮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重点在于核实上轮情况、调查更新2009年宗地变化情况。主要包括:上轮未建成土地本轮建成情况;本轮宗地收回情况、新增供地宗地、宗地再次供应和变更用途情况;调查已建成宗地建设情况,在上轮的基础上新增建筑系数、已建成工矿仓储用地的露天堆场及露天操作场地面积等。

3.1.2  用地效益更新调查

收集2009年企业的固定资产累计投资、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等经济数据。重点调查本轮与上轮的同比增减,并核实其原因。

3.1.3  管理绩效调查

调查开发区历年的闲置土地及其处置情况、土地招拍挂情况。根据《评价规程》指标体系,着重应调查、核实应实行而未实行有偿使用和应招拍挂而未招拍挂的宗地,并调查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实行有偿使用和招拍挂的原因。

3.1.4  典型企业更新调查

按照《评价规程》中典型企业的选取原则和方法,确定本轮的典型企业,对其用地结构、用地效益进行重点核实调查。本轮对典型企业的用地结构新增调查企业内部道路停车场面积和其他用地面积。

3.2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潜力评价要点

3.2.1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的变化

本轮的评价指标体系与上轮有较大调整。具体见表3-1。去掉了上轮的土地开发率;含义发生变化的指标有4个;其余9个评价指标含义与上轮保持一致。

根据《评价规程》,本轮评价更新的目标、子目标的权重区间较上轮发生变化,与上轮有三种权重确定方法相比,本轮指标体系权重值的确定方法为专家打分法。

3-1  评价指标及其含义本轮和上轮对比表

目标

子目标

指标

变化情况

土地利

用状况

土地开

发程度

土地开发率

本轮去掉

土地供应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土地建成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用地结

构状况

工业用地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土地利

用强度

综合容积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建筑密度

与上轮保持一致

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

与上轮保持一致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

本轮改为:工业用地建筑系数

用地

效益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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